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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6:01:42让卖家联系我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有三大目录,分别是:
1.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 诊疗项目目录
3.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这三大目录就是我国医保政策执行和报销的最基本的准则。
当然,这三大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而调整提高的。比如说2019年年底超级引人关注的事件: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准入,在医保目录中增加了128个药品。当时,博得百姓的一致叫好。
那么,我们就先来说说这第一大目录:
0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指医疗、工商、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的政策依据和标准;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选择治疗必需、价格便宜、治疗效果好的药品。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够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品目录也是由国家制定的,但各省市可以自行调整,但是调整不能超过国家制定的15%。这类药物要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之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进行支付。一般来说,乙类药物的自付比例在10%-30%之间。
不在甲类、乙类药品目录以内的药品,就是“目录外”的。而目录外的就全都是自费(俗称“丙类”)的了。
虽然自费类药品是有可能会调整到医保目录内的,但是,以下自费类的药品,至少目前是明确排除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之外的,包括: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
部分可以入药的干果水果
用中药、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除了急救和抢救使用以外的血液制品和蛋白类制品
02诊疗项目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是指医院救治时所使用的临床治疗、检查等项目,比如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等。
一般来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该符合以下三个标准:
标准一:临床治疗必需的、安全有效的、费用适宜的
标准二:需要由物价部门来制定相关的收费标准
标准三: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之内。
诊疗项目又分为:
1. 全额统筹项目:全部纳入统筹支付;
2. 部分统筹项目:需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后,再纳入统筹范围。比如有些省市,CT检查费用,个人要先负担20%,剩余费用再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
3. 范围外项目:完全要个人自付;
诊疗项目目录跟药品目录一个道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肯定也会向着越来越有利于老百姓的方向调整:目前是“范围外”的,有可能会调到“部分统筹范围”;目前是“部分统筹”的,也有可能未来会调整到“全额统筹”的范围内。
目前,在范围外项目中,以下项目,是明确除外的,比如说:
“挂号费”项目下面的“计算机预约挂号费”、“初诊病例费”、“病例手册费用”;
“体检费”项目下面的“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费用”;
“床位费”项目下面的“一次性用品费用”;
“护理费”项目下面的“药物、特殊消耗材料费用、特殊仪器费用”;
“监护费”项目下面的“监护仪器费用”;
“急救费”项目下面的“化验、特殊检查、治疗、药物、输血费用”;
03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指的是治疗时所选择的、必需的、适量的医疗服务设施和环境标准目录。
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保险涵盖哪些内容,由定点医院提供。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不同的省市有不同的支付范围。范围以内的,按照标准予以报销;超过标准的自付。如床位费:三级医院23元/床/日,超过此标准的床位费部分须由个人自负。实际床位费低于报销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纳入统筹。
目前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损坏公物赔偿费
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膳食费
文娱活动费、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好了,这就是我们的医保。三大目录,各司其职,清晰明确。
虽然目前看来,我们的医保并非完美,真的是“最基础”的医疗保障,也确实“太基础”了。
但是,医保具有强制性、互助性、社会性和福利性,所以,不管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强烈建议大家:人人必备、人人必备、人人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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