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息化能力和信用评价,信息化能力和信用评价
2020-04-27 17:37:56让卖家联系我

信息化能力和信用评价
技术要求
1. 人才队伍
1) 专职从事信息化相关人员不少于150人;
2)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信息化领域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化领域的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
3) 设有专门的产品研发和测试部门,从事产品研发和测试的人员不少于30人;
4) 经过评价中心登记的信息化服务经理不少于20人。
2. 技术实力
1) 研发成果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近三年研发成果所获得的专利和著作权证书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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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其中经过第三方评测并且已应用于近三年完成的项目中的研发成果不少于10项;
2) 已配备专门的设备用于搭建适用于研发所需的环境,研发和测试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米;
3) 建立了完备的研发和测试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行。
经营要求
1. 市场能力
1) 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2个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3个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大项目。
2. 经营现状
1) 近三年完成的项目总额不少于5亿元,并且信息化费用总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5%,或项目总额不少于3亿元,并且信息化费用总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
2) 近三年完成的项目回款情况良好。
基本情况
1) 在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产权关系明确、变革发展历程清晰;
2) 从事信息化业务不少于5年或取得信息化能力和信用评价二级证书的时间不少于1年;
3) 经营范围应包含与信息化相关的业务;
4) 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在申请时经汇率换算后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等额外资;
5) 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的办公条件,能够满足业务开展的需要;
6) 有良好的能力提升意识,获得不少于5项信息化领域相关的能力证明(本评价证书除外)。
(二) 管理要求
1. 财务管理
1)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不低于6亿元;
2) 财务数据真实可信,近三年财务数据须经在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 聘有专职的财务负责人,其应具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
4) 最近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 制定了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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