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保汇思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阜阳劳务派遣公司
2025-06-17 10:13:49让卖家联系我
裁判要旨
本案系群体性纠纷,虽然每个案件的金额不大,但考虑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以及企业的后续经营,一审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协调,最终,某科技公司与张某某等35名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35名劳动者分期支付相应款项。
简要案情
张某某等35名职工于2021年进入某科技公司上班,某科技公司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某科技公司将场地外包给其他公司,上述35名职工在该外包公司上班,但某科技公司未对自己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处理,35名职工遂向某科技公司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因数额上存在较大争议,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3月21日,张某某等35名劳动者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案涉金额累计100万余元。一审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陈述各自的诉求及进行证据交换,并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一一进行梳理核对,最终,某科技公司与张某某等35名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应允分别向35名劳动者分期支付相应款项。
典型意义
本案不仅涉及35名职工当下权益的保障,更涉及企业的后续经营和全体职工的长远利益,一旦判决企业一次性给付全部费用,将会导致本就经营困难的企业雪上加霜,造成企业停产、职工歇工“两败俱伤”的困境。一审法院从保护企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劳动者最终兑现胜诉利益的角度出发,成立专门的审判团队协调处理本起纠纷,并在市中院民一庭的指导下,成功达成劳动者同意企业分期支付费用的和解协议,既妥善化解了35起纠纷、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有力保护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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